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(国能发安全规﹝2022﹞53号)
各省(自治区、局关直辖市)能源局,于印有关省(自治区、发燃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电厂督管定经信委(经信厅、贮灰工信厅、场安工信局),全监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,理规各派出机构,通知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,局关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,于印管控安全风险,发燃消除安全隐患,电厂督管定防范贮灰场安全事故发生,贮灰我们修订了《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,场安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能源局
2022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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